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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家为什么提倡“知行合一”

时间:2019-12-31 19:09     来源:北大国学课     作者:季风      点击: 次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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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语:儒家思想中“知行合一”观点的提出,主要是针对程朱理学。程朱理学认为,“知”和“行”是两回事,应该分开修行,并且先修“知”,后修“行”。

 

  儒家思想中“知行合一”观点的提出,主要是针对程朱理学。程朱理学认为,“知”和“行”是两回事,应该分开修行,并且先修“知”,后修“行”。明朝儒学大家王守仁对此提出了不同意见,他认为知和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,没有先后之分,更不能分开来对待。根据北大国学讲师张岱年解析,“知”和“行”的概念大体可以理解为“理论”和“实践”。按照王守仁的观点,知和行就是道德观念和道德实践,或者说是思想意识和实际行动,而“知行合一”就是要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,达到相互促进、不断提升修行者品格的目的。

  1508年,“知行合一”的概念首次被王守仁提出,他以道德意识和思想理念为核心,系统阐述了新儒学中关于“知”的定义。在阐述“行”的时候,他也先后引入了道德实践和实际行动的概念,并说明了知和行二者密不可分的关系。“知中有行,行中有知”是王守仁提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儒家观点,使儒家思想有了一个很大的进步。儒家思想对于理论和实践的解读,也从此进入了“二者同出一源,名字不同但目的相同”的高度。

  “知行合一”儒学新观点还有一个具有创新意义的改变,那就是反道德规范的阐述。在“知行合一”这个观点提出以前,儒家弟子都必须以道德规范为行为标准,需要按照这个标准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。但“知行合一”却提出了一个新观点——认为人的本性才是道德规范的最大力量,只有从本心出发,对道德标尺有足够的认同,心向往之,才是修习儒家思想的大道,而不是在外力和欲望的驱使下,使修习者强行规范自己的道德行为。可以说,在儒学发展进程中,这一观点的提出具有划时代意义,而“知行合一”的儒家新思想也因此大受欢迎。

  另一项创新观点是理论指导实践,实践验证理论。王守仁认为,经过时间洗礼的传统道德可以成为人们的思想指导,修习者的想法如果和道德规则不谋而合,会在心理上感到安慰。但如果修习者的想法和道德出现偏差,也不应该立即感到沮丧,并在不情愿的心态下努力向道德标准靠近,这样只会让自己的内心和行为都受到扭曲。修习者应该将道德和实际情况相对照,实事求是,以求“知”和“行”的“心心相印”。因为势随时移,任何一条曾经的道德标准,都有可能随着时代的变迁被淘汰,一味泥古不化,也有碍人格的健康。

  王守仁延伸了宋朝理学家陆九渊的观点,并由此得到了反对程朱理学的理论根据。他认为,“知”是“行”的指导,而“行”是“知”的表现;“知”是“行”的开始,而“行”是“知”的进行。修习者在解读“知”的过程中,必须加入“行”的理念,这样才能全面深入地了解到“知”的含义;反之同理。“知”和“行”就如同一个跷跷板的两端,如果中间的支点不抬高,那么任何一端的升高,都将以牺牲另一端的高度为代价。

  “知行合一”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极为深远——除了我国外,朝鲜、日本和东南亚很多国家都对这一思想十分推崇。日本海军大将东乡平八郎曾发出“一生俯首拜阳明”的感慨,并将此感慨刻在腰牌上;我国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,他的名字“行知”的来源,正是“知行合一”。儒家为什么提倡“知行合一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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