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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修”抑或“作”:朱熹论孔子与《春秋》的关系

时间:2019-05-28 13:17     来源:中国社会科学网     作者:刘体胜      点击: 次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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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语:孔子和《春秋》的关系问题,在春秋学史上一直争论不休,至今未有定谳。

  孔子和《春秋》的关系问题,在春秋学史上一直争论不休,至今未有定谳。孟子、董仲舒等力主“孔子作《春秋》”,杜预、范宁等则认为《春秋》乃孔子根据鲁国旧史“修”之以成,而晚近更有学者主张《春秋》与孔子无关。据《四书章句集注》和《朱子语类》中的相关材料来看,朱熹在不同地方对孔子“作《春秋》”和“修《春秋》”这两种相反之论居然都有所肯定和发挥,这难免令人疑窦丛生。更为重要的是,作为积极表彰《四书》而使汉宋经学格局为之大变的关键人物,朱熹以《四书》为据而展开对孔子和《春秋》关系问题的探讨,其中应蕴含着独特的典范意义,值得我们深究。

  朱熹前后立场矛盾

  在注解《论语》之“述而不作”一章时,朱熹明确地说:孔子只是“修《春秋》”,“而未尝有所作也”。细绎其注文可以发现,朱熹从三个方面对此进行了论证。首先,孔子未能完全满足“作”的两个条件:一是“创始”,二是“作,非圣人不能”。在朱熹看来,孔子虽是圣人,但他只是“删《诗》《书》,定礼乐,赞《周易》,修《春秋》,皆传先王之旧”,而未尝创制新的礼文制度及典籍。其次,“述而不作”乃孔子自谦之辞——不敢当“‘作’者之圣”。再次,时代决定了孔子只能是“述而不作”——其时先圣所创制的各种礼文制度已斐然成章,大体略备,故孔子只是“集群圣之大成而折衷之”。客观地说,这三条理据中只有第一条和第三条支持他“孔子修《春秋》”的主张,而第二条恰成为反对的理由。

  然而,在其后的《孟子集注》中,朱熹居然放弃了“孔子修《春秋》”的观点,而明确表示认同“孔子作《春秋》”这一主张,“愚谓孔子作《春秋》,以讨乱贼,则致治之法垂于万世,是亦一治也”。与之相应,“孔子作《春秋》”的观点在《朱子语类》(以下简称《语类》)中亦多次出现。例如,当弟子徐兄提出“如何作《春秋》?恐是作否?”这一问题时,朱熹沉吟了片刻,然后徐徐答道:“‘知我者其惟春秋乎!罪我者其惟春秋乎!’又《公羊》《榖梁》传云:‘其辞,则丘有罪焉耳。’这是多少担负!想亦不能不是作。”这就是说,朱熹在综合了《孟子》《公羊传》和《榖梁传》中的相关说法之后,最终承认了孔子是自觉地担负着重大的历史文化责任而“作”《春秋》的。如此,接下来的问题是:朱熹到底是主张孔子“修”还是“作”《春秋》呢?

  调和两种相反之论

  若以《语类》中的相关材料来看,朱熹似更倾向于孔子“作《春秋》”说。据笔者的初步统计,在《语类》中,“孔子作《春秋》”的说法出现次数达到了16次之多,而“修《春秋》”的说法则一次也没有出现过。但是,众所周知,相比于《语类》,《论语集注》更具权威性,故其中“孔子修《春秋》”一说似亦能代表朱熹的定见。关于《语类》和《四书章句集注》的关系,清儒贺瑞麟曾主张:要将二者“遍参互证,益见发挥”,最终“其于朱子之心,亦庶乎有以得之”。窃以为,贺瑞麟这一观点甚是合理公允。按照这一思路,笔者捃摭了《四书章句集注》和《语类》中的相关材料并相互参证,得出的结论是:朱子最终对孔子“作《春秋》”和“修《春秋》”这两种相反之论进行了调和,在孔子和《春秋》的关系问题上给出了自己的答案。

  在《孟子集注》卷八中,朱熹明确主张:“《春秋》,鲁史记之名,孔子因而笔削之。”众所周知,所谓“笔削”乃司马迁在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中对“孔子作《春秋》”一事的具体称述之语。由是观之,朱熹虽明言“孔子作《春秋》”,但此“作”字前已加了一个限定之词“因”,以强调孔子“作《春秋》”是在“因”这一前提和基础上的创作和开新。朱熹的这一观点,在《语类》中亦可得到验证,如此书的第八十三卷载其言曰:“孔子只因旧史而作《春秋》,非有许多曲折。”细绎其言,它包含了三层意涵:孔子对鲁国旧史的因袭传承、在鲁国旧史基础上的修改与创作。也就是说,朱子最终融合了“孔子修《春秋》”和“孔子作《春秋》”这两种观点,而认为孔子作《春秋》既有因袭传承鲁史策文的一面,又有在此基础上的“修”的成分,更有“作”的内容。笔者以为,朱熹的这一主张应符合孔子著《春秋》的实际,是孔子和《春秋》关系问题的最合理的答案。当然,需要指出的是,“因”“修”和“作”只是理论上如此区分,至于今本《春秋》中到底哪些是孔子所“因”的“旧史文”,而哪些又是所“修”和所“作”的“孔子之文”,朱熹认为我们不能妄自臆度,“盖为如今鲁史不存,无以知何者是旧文,何者是圣人笔削”。鲁国旧史的亡佚不存,使得我们根本无法比照和勘定今本《春秋》经中何者为鲁史策文,而何者又为“孔子之文”。客观地说,朱熹这个理据是非常有力的。所以,他在解说“遂以夫人姜氏至自齐”这一类《春秋》之经文时,常用“恐是……”之类的表述,以示审慎。

  困境源于推尊《四书》范式

  最后,我们来探讨导致朱熹在孔子和《春秋》关系问题上持矛盾立场的原因。笔者认为,最根本的一个原因是:朱熹推尊《四书》并以之为据来诠释《春秋》。毋庸赘言,若《四书》所记载的孔、孟二圣关于《春秋》的相关言论适相矛盾——如前文所引的孔子“述而不作”之言和孟子的“孔子惧,作《春秋》”这一主张就明显存在着冲突和对立——则这种以《四书》为衡准来诠释《春秋》的范式必然陷入经典诠释的困境。而要走出这一困境,自然要对孔、孟之言进行合理的解释和调适。除此之外,还有一个重要原因,即《春秋》三传这一诠释范式的传承。当弟子徐兄提出“孔子是否作《春秋》”这一问题时,朱熹意识到自己原来的孔子因鲁旧史而微有更改地修成《春秋》之说,不但与孟子的“孔子作《春秋》”“知我者其惟春秋乎!罪我者其惟春秋乎!”这些言辞相矛盾,而且也和《公羊》《榖梁》二传中的相关说法,如“其辞,则丘有罪焉耳”相冲突,从而迫使自己必须修改原有的观点,甚至提出新说法,以使《四书》和《春秋》三传相契合。由此言之,朱熹陷入孔子“修”抑或“作”《春秋》的诠释困境,正是其表彰《四书》以取代《五经》在儒家经典系统中至上地位的必然结果。

  从春秋学史的流变历程这个角度来说,朱熹提出孔子到底是“修”还是“作”《春秋》的问题,本身就具有重要的典范意义。北宋以前,关于孔子到底是“修”还是“作”《春秋》的问题并没有引起学者普遍的关注和讨论,究其原因无疑是《四书》在儒家经典系统中的地位并未被抬升至如此高度。可以说,朱熹对《春秋》经传中相关问题的研讨,典型地体现了宋元明清时期《春秋》学研究的理路和特点,所以他所遇到的诠释困境亦是这些以《四书》去解说《春秋》的儒者们必然会面对和要解决的难题。程颐、胡安国、朱熹、王阳明和王夫之等人围绕“以夏时冠周月”的体例问题而展开的持续不断论争即是一大例证。职是之故,继朱熹而起力图调和孔、孟观点的学者代不乏人,直至刘师培作《孔子作春秋说》一文时,还尝试着在朱熹的研究基础上去解决这一经典诠释难题。“修”抑或“作”:朱熹论孔子与《春秋》的关系

  (作者单位: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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